第(3/3)页 麻蛋,夜莺心里骂人,原主真是顽固,从小就被人洗脑,死了的残魂都要留下心愿,要她保护好杜宾,不然就鱼死网破,不给她身体用。 再看看这个柔弱的男主子,夜莺额头青筋直跳。 她给自己止了血后,任命的背起男主子。 对着村姑说:“还不快跟上!那树洞在哪?” 杜宾不满意了,“夜莺,你慢着点,我膝盖疼!别蹭到我膝盖。” “夜莺你能不能找条好走的路,我的另一只鞋子都丢了,我现在一只鞋子都没有了。” “夜莺,你太瘦了,硌的我胸口疼。” 好吧,人家的背很结实,常年训练,保持高强度的肌肉密度,他不说安全,还觉得硌得慌。 这是个爱作死的傲娇受!鉴定完毕。 “哎呀,村姑,你也走慢点,你腿都瘸了,走那么快干嘛?”杜宾嗲着嗓子,翘着兰花指,骑在夜莺的背上,指点江山。 村姑?是说的我?凤歌冷哼,一瘸一拐的就消失在密林中,谁爱指路谁指路去!麻蛋!老娘可不惯着你。 原主看上了你的美色,以命相护,她不是那样的,就算是喜欢美色,她也喜欢顶天立地的,刚派有型男神,这种弱鸡,哪凉快哪呆着去。 夜莺要照顾男主子的伤,还要在黑暗中看清脚下的路,何止一个苦逼能解释的了。 刚一抬头,就看不到村姑了,夜莺脑子都狞筋了,麻蛋,向导呢?好想把这个爱作死的男主子扔下,但无论如何都放不开手,麻蛋! 第(3/3)页